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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星期五之恋和跳乐、调子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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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云南旅游 时间: 2008-04-30 点击: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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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回族的聚居区分布在全省各地,其中昆明、玉溪、红河、文山、曲靖、昭通、大理等地较为集中,人口也较多。回族的婚姻习俗因居住地域不同而有一些差异,但大体上是相同的。
回族青年男女的婚姻,是从说亲开始的。子女长大成人后,父母就开始考虑他们是亲事。当小伙子看中某家的姑娘,或姑娘看中某一个小伙子想招赘上门时,父母就会带上两盒红糖、一斤香茶、一斤点心去请媒人说亲。所谓媒人一般为自己家的亲戚。媒人一般在星期五到女方家去说亲,因为这一天在回族习惯里是吉祥的日子。媒人到了女方家,与姑娘的父母及家人致意问好,并说明来意。有媒人上门,说明自家的女儿被人看中,父母也感到光彩,因此对媒人热情相待。经过媒人的提亲交谈后,女方父母不论同不同意,都不会在第一次提亲时就表明态度,而是约媒人在下一个星期五来听回话。这期间,男女双方的父母都会向子女说明情况,询问他们喜不喜欢这门亲事,让他们自己去考虑。同时,父母也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,去了解对方家庭的情况和本人的品行等,以作为是否同意这门亲事的依据。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见过面,媒人会利用请客访友、节日聚会等机会,让双方见个面或悄悄地指给他们瞧,好让男女双方互相有个印象。如果男女双方居住地甚远,双方和媒人也会想方设法让他们见个面。经过了解,男女双方表示同意,父母也就同意了。虽然婚姻由父母帮助做主,但子女的态度如何,父母亲是会认真对待的,有时候子女的态度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。如果子女不同意,父母就会劝说或委托其他亲人劝说,尽可能地做到让子女自己情愿,不能强迫和包办。当子女和家庭都同意后,父母就会在下星期五媒人来讨回话时把意见告诉媒人,同时热情招待媒人,表示感谢。如果子女和家庭不同意,父母也会很委婉地告诉来讨回话的媒人,尽可能礼貌地回绝。如果一个星期内女方家还没有作出决定,男方家和媒人也会耐心等待,于下一个星期五再来听回话。如果是女方家招赘上门女婿,其程序也大体如上所述。
男方家得到女方家同意婚事的回话后,就要约定日子举行订婚仪式。订婚这天,男方备办一腿羊肉、一刀牛肉、一对鱼、两套衣服或衣料、一甑米糕及用红纸写的两张经名柬订婚书,请人抬着,在阿訇的带领下送到女方家里。女方回送的礼物是白帽一顶、鞋一双,手巾一对。这些东西一般是由姑娘亲手缝制的,含有对未婚夫从头到脚都关心之意。同时还有希望未婚夫做一个崇敬真主、勤劳、正直、善良的好人之意。
订婚要喝喜茶,仪式在女方家举行。届时,媒人在阿訇的陪同下,把男方的礼物送到女方家里,由女方准备糖茶和果品招待。仪式开始,阿訇先念一段《古兰经》表示祝福,然后展开两份经名柬,问明男方的经名之后,由阿訇填上。接着,阿訇和媒人都在柬上签名画押,作为订婚的凭证。签好字的经名柬由阿訇交一份给女方父母收存,另一份则托媒人带回交给男方父母收存,仪式便告结束。
订婚这天,男女双方家都把亲戚朋友请来,给予热情的招待,以示对订婚仪式的庆祝。
云南的蒙古族聚居在玉溪地区通海县境内,来源于北方蒙古族。蒙古族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,在传统习惯上父母包办的比较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,父母往往在子女只有七八岁,最大不超过十岁时,就为其托媒寻偶,包办定亲。等到子女长到十八九岁,就会为他们成婚。这种婚俗与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是相同的。决定子女婚姻大事时,父亲的意见是很重要的,有时甚至以父亲的意见为主,子女要服从父亲的意志。按传统习俗,本家不能通婚,外家才能通婚。如果子女的婚姻双方父母都同意,就要去看八字和皇历,“命”合就订婚,“命”不合就不成婚。届时,用红纸写两张和婚单,男女双方各持一张作为订婚的凭证。订婚时,男方家通过媒人送给女方家烟、酒、糖、茶等物和彩礼钱,男女双方都要邀请本家的亲戚朋友来吃糖喝酒,或摆酒席招待。按照传统习惯,订婚后女方是不能退婚的,但南方如果不满意,则可以另外选择。这种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比较突出,反映了妇女地位的低下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蒙古族的婚姻状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,父母包办婚姻逐步减少,现在,男女自由恋爱,与心爱的人结成伴侣,已经蔚然成风。
蒙古族青年男女婚前互相交往的主要方式是跳乐。跳乐是彝族的一种集体舞蹈,蒙古族接受了这种舞蹈形式,并把它作为男女青年互相交往和娱乐的一种方式。举行跳乐活动,一般是本村的青年男子邀请另一村的青年女子,或本村的青年女子邀请另一村的青年男子来进行。地点一般选在较为偏僻或离村庄较远的地方。互相邀约的信号是:本村或外村领头的姑娘将自己穿的小褂交给对方村里领头的小伙子,待跳乐时,小伙子再把小褂交还姑娘。跳乐时,男女青年围成圆圈,由持四弦琴的男青年引导,踏足击掌,边唱边舞,并随着乐曲的变换而不断地变化对形。整个场面极为热烈与和谐。
跳乐活动有唱词、说嘴、吃糖、抽烟、唱曲等过程,每个过程都极富特色和韵味。青年男女通过跳乐,彼此的距离拉近了,双方感情融洽了,就会互赠礼物。通常情况下,女方送给男方围腰或长衫,男方则送给女方银镯之类的饰品。
云南的汉族人口较多,主要居住在昆明、玉溪、曲靖、昭通、保山等地,此外全省绝大部分地区均有分布。在云南的很多地区,汉族和其他民族共同杂居,他们和睦相处,相待友善,共同发展,并在经济、文化、宗教、习俗、婚姻等方面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。云南汉族除保留了中原内地汉族的婚恋传统外,还或多或少地吸收了当地其他民族的一些婚恋习俗,从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。
汉族的姑娘和小伙子长到十八九岁,便开始物色对象。他们利用生产劳动、赶街赴会、喜庆节日、买卖、经商等机会互相认识,选择配偶。当物色到意中人后,便逐渐增加接触次数,以增进了解,加深感情。当双方情深意笃后,便会告诉双方家长。男方家就请媒人去女方家说亲。如果女方家同意这门亲事,双方就拟订日子举行订婚仪式。订婚时,男方要送给女方家一笔彩礼钱,同时要送布料、衣服、首饰等礼物。有的还要举行配“八字”仪式,并宴请宾客。订婚后,男女两家便保持来往,并以亲戚相待。也有的是男女青年互相看中后,回家悄悄告诉父母,父母再请媒人到对方家提亲,等对方家里同意后,男女青年再见面和约会,逐步加深感情。也有这样的情况:男方父母看上了哪家的姑娘,想娶来做儿媳妇,便请媒人去提亲,等姑娘家同意了,再让小伙子和姑娘见面、建立感情;或者姑娘的父母看上了哪家的小伙子,觉得跟自家的姑娘很般配,便放出口风让男方家来提亲。不管是哪种情况,现在云南汉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大多数是自由的,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只是少数。
云南汉族聚居的地方歌会、调子会也比较多,如昆明圆通山调子会、西山调子会、宜良阳宗海歌会、昭通打鼓草歌会等。汉族青年男女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歌会和调子会对唱情歌、物色对象和谈情说爱。
滇池水哟清幽幽,/哥采海菜不回头;/妹躺池边把哥等,/青山常在妹常留。
滇池水哟清幽幽,/哥像鱼儿水中游;/妹是织网打渔人,/千年万载把哥求。
这是一首歌唱昆明西山谁美人传说的优美歌谣,也是深受青年男女喜爱的一首情歌。在各类歌会、调子会举行期间,这类优美动听的情歌比比皆是,青年男女尽情地对歌,歌声此起彼伏,尽情地抒发爱恋之情,憧憬着爱情的幸福与甜蜜。随着云南旅游事业的发展,这类歌会和调子会已成了云南旅游的一大景观,深受人们喜爱。
云南的汉族从古至今都有和其他民族通婚的历史,汉族和其他民族共同组成家庭的很多。在汉族和其他民族杂居的地区,如果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姑娘、小伙子谈恋爱,一般都以其他民族的方式进行,如汉族的小伙往往会弹月琴、唱调子、跳民族舞,汉族的姑娘往往也会对唱情歌、弹口弦、跳民族舞。如果双方情投意合,就可以举行订婚仪式。订婚的时候,如仪式在汉族一方的家庭举行,则按汉族的规矩和礼仪进行;如在其他民族一方的家庭举行,则按其他民族的规矩和礼仪来举行;有时候经男女双方家庭协商,也可以兼而有之,按双方的有关习俗和礼仪举行。汉族与其他民族通婚的过程充满了情趣,这是云南各民族在婚恋方面充分展示其特色的浓重一笔!
云南的满族散居在各地,没有形成集中的定居点。从零星的调查情况看,云南的满族一般与本族、汉族通婚,也有和其他民族通婚的,但为数并不多。他们的婚恋形态与汉族很接近,但又有自己的特色,特别在订婚和结婚的仪式上,满族有一套完整的、约定俗成的规矩和礼仪。另外,其服饰也鲜艳夺目,别具一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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